14.不可抗力
-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能使受其影响的合同一方当事人不能全部或部份履行其合同下义务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有义务应对方要求在30日内提供证明文件。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但是,对于承租方已经起租的集装箱,承租方必须履行归还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没有任何理由对此适用不可抗力条件,无论此事件是否受承租方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