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其他
-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 本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如一方提出变更或终止合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确认变更或终止。
-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承租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提供以下文件:
- 逐项填写后的“客户登记表”(加盖公章);
-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授权书(签约方为分公司的,由总公司出具并盖章);
- 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签约方为分公司的,由总公司盖章);